也许很少有网友听说过“陈寿福”这个名字,但是如果提起“QQ珊瑚虫版”呢?相信大多数网友不会感觉陌生。这个“寄生”在QQ上的软件,因为清爽的界面和显示IP的特性,甚至比其宿主更加受欢迎。但是,也许这个备受广大网友欢迎的软件可能将不再更新了。据传,传美版QQ等在QQ基础上开发的软件都有可能步上木子版QQ的后尘,从此“销声匿迹”。一切都是因为法院的一纸判决……
2月27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去年12月20日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珊瑚虫版QQ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十万元。腾讯公司发言人称,陈寿福服从法院判决,已支付赔偿并在网站道歉。截至发稿时为止,珊瑚虫工作室的官方网站上已经不再提供珊瑚虫版QQ的下载,而只有“珊瑚虫增强包”、“珊瑚虫工具栏”等没有更改QQ软件本身的插件下载。
法院判决一出,QQ珊瑚虫版曾经的用户作何感想呢?IT评论人士又有何看法呢?让人遗憾的是,一切都和中国IM(即时通讯)互联互通第一案之后别无二致。无论是普通用户还是相对专业的评论人士都把同情的一票投向了腾讯的对立面——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同情的对象由PICA换成了陈寿福。同情弱者的心态确实不难理解,但是请别把道义和法律混为一谈!
还是回到QQ珊瑚虫版被判侵权一案的本身,看看QQ珊瑚虫版究竟错在哪里?
一方面,QQ珊瑚虫版的“扫除广告”行为固然没错,但以己之“扫除广告”攻腾讯之“推广广告”却难以得到法理的支持。且不论把IM作为广告渠道是否符合用户的诉求,但是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IM领域,腾讯有向其用户传播广告的权力。而在这一案例中,QQ珊瑚虫版所谓的义举却在客观上侵害了腾讯收费的权力。所以,QQ珊瑚虫版“无广告”的旗帜或许能为其赢得道义的支持,却并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
另一方面,QQ珊瑚虫版真的是一个非盈利的产品,真的是单纯为了为网民服务才不断更新的吗?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对QQ珊瑚虫版的侵权事实有如下两点认定:“(1)除安装了珊瑚虫版腾讯QQ外,用户电脑中同时还默认安装了360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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